为加快我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集聚发展,根据《重庆市软件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(暂行)》(渝经信发〔2019〕123号,见附件),决定组织开展重庆市软件产业园申报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各区县(自治县)经济信息委,两江新区、万盛经开区、高新区经信主管部门,各有关单位:
为加快我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集聚发展,根据《重庆市软件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(暂行)》(渝经信发〔2019〕123号,见附件),决定组织开展重庆市软件产业园申报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类型和条件
重庆市软件产业园分为综合型和特色型,具体申报条件详见渝经信发〔2019〕123号文件规定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申报主体。
由符合条件的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填写《重庆市软件产业园申报表》(见渝经信发〔2019〕123号文件中的附件,以下简称《申报表》),报送至当地区县(自治县)经济信息委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(以下统称为区县经济信息委)。
(二)申报材料。
1.重庆市软件产业园申报表;
2.所在区县经济信息委推荐意见(《申报表》第十项对应栏);
3.区县经济信息委向市经济信息委提出的正式请示文件;
4.渝经信发〔2019〕123号文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。
(三)申报程序。
1.2020年1月10日(星期五)前,申报单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(一式一份)报送至当地区县经济信息委;
2.2020年1月16日(星期四)前,各区县经济信息委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,确保材料齐全、填报内容真实有效,在《申报表》第十项的对应栏目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;
3.2020年1月20日(星期一)前,区县经济信息委将加盖公章的《申报表》(一式一份)和相关材料报送市经济信息委。
(四)评审认定。
市经济信息委根据《重庆市软件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(暂行)》(渝经信发〔2019〕123号),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按程序最终确定重庆市软件产业园(第一批)名单并公告。
三、联系方式
市经济信息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联系人:王立刚,电话:63895660;电子邮箱:786714157@qq.com;地址: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9008室。
附件:重庆市软件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(暂行).doc
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2020年1月1日